国家政策扶持家政行业的四大新亮点1、首年社保补贴全额补
新政策在《家七条》基础上,对社会保险补贴比例和补贴间隔做出调整:
对经认定的试点企业,在与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享受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年50%,调整为第一年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100%;第二年补贴80%;第三年补贴60%;第四年、第五年补贴50%。
补贴间隔也由原来的“一年一补”,改为由试点企业自行选择每半年申请一次或者每一年申请一次社会保险补贴,以缓解企业缴费垫资压力。
2、员工制家政服务员须持证上岗
试点企业家政服务员将优先享受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提高其技能水平。试点企业招收家政服务员,应组织到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核鉴定、统一资格证书的家政服务员培训;取得本市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后方可上岗。对于具备培训条件的试点企业可优先认定定点培训资质,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3、试点企业门店装修可获50%资金支持
为调动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的积极性,新政提出中央和地方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的资金,将优先把试点企业纳入扶持范围。同时,支持试点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加盟经营,对试点企业所投资建设的项目,如门店装修改造、购置相关设备设施、信息系统开发等,按照国家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优先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4、鼓励企业自建劳务输入基地
市人力社保局还将与试点企业共建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以缓解企业从业人员供给压力。
试点企业没有输入基地的,可以在北京市签约的输入基地中选择建立基地,加挂企业冠名的“家政服务员定点输入基地”牌子;试点企业自行建立输入基地的,可以加挂“北京市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的牌子;对于试点企业在北京市域内建立输入基地的,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可优先给予建设投资补助支持。
此外,考虑到企业输入人员成本较高等实际情况,《试点意见》提出,试点企业从“北京市家政服务员输入基地”输入的家政服务员在试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每人850元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